第二章
鲁氏去看了国安,方家出了个城里人,让她很是羡慕。顺义真是好造化,她想,一鞭子就给儿子长了两级。国安由山里人一下子成了城里人,果然是两级啊。兆龙虽然读过师范,还只是在镇上当个老师而已。鸣凤更不必提,都高中毕业了,还象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除了整天放牛,什么都不知道。思来想去,鲁氏不禁连连叹气。
天福却不一样,他对顺义家的变故未置可否,现在他主要做的,是想尽办法多赚点钱,好为鸣凤上大学做准备。他每天早上出去挖蚯蚓,中午将其做好饵料,丢到竹篓里,再打会儿盹儿,下午便将竹篓挑出去丢到水田里或是池塘边。这些竹篓是捕黄鳝用的,天福在农闲时候编了五六十个。它们头小尾大,头部有竹蔑往外伸,如同尖刺一般,黄鳝从这里进不去。尾部的竹蔑则伸到篓子里面,像倒钩,黄鳝一闻到蚯蚓的腥味儿,便会从尾部钻进去,一进去就出不来了,除非它们想被倒钩刺破身体。蚯蚓是用两片竹蔑给夹起来的,外面用丝线缠牢,这是为了防止黄鳝把蚯蚓给吃掉,那样会把它们撑死。七月已没什么重要的农活要干,天福便把主要精力放在这个行当上面。
附近的水田和池塘几乎都被天福转悠遍了,黄鳝也越来越少,天福不得不转移阵地,把竹篓挑到更远的地方去。他时常会经过那座“五柳庙”,可惜现在五柳没了,庙也没了。柳树已被砍光做了谁家的梁柁,庙堂已破落得只剩几堵墙。天福离职以后不几年,学生越来越多,校舍已由庙堂改到了队里的旧仓库,村里还动员大伙儿绕着仓库筑了一圈矮墙,这样以来,村小学就有了固定的场所。当时天福很高兴,不过也有些落寞。高兴的是,学校真正有了学校的样子;落寞的是,他已经没有机会去对着满堂的脑袋唾沫横飞地授课了。然而这样的情形仅持续了几年,那学校又没了,原因是辍学的越来越多,村里人希望子女读书的越来越少。兆龙和鸣凤光小学就换了三个学校,因为村学停办,不得不往邻村的学校借读。
“什么葫芦村,我看胡是胡涂的胡,鲁是愚鲁的鲁吧!”天福愤愤地说。还好他坚持要做聪明人,才使得兆龙和鸣凤能够把书读到现在这个份儿上。他原定的计划是将两个儿子都培养成教师,但后来却改变了主意。“总得有一个走出去啊。”他想。于是就产生了要再培养出一个大学生的打算。可惜鸣凤的性格太过内向,这使他觉得培养的对象有些错位,兆龙相对要放得开一些,应该让他走出去才对。但事已至此,总不能再换过来吧?
实际上,对于考大学,鸣凤好象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热情,就连他去上学,也象是在例行公事一般。这次高考过后,他提都没提考试的情况,似乎与己无关,天福和鲁氏也不好问。也罢,过段时间成绩自然会出来的,天福觉得没有必要把儿子逼得太紧。可总得填报志愿啊?哪怕是估分,心里也得有个底。
“凤娃儿啊,爹问你个事儿。”一次天福收完竹篓回来,觉得应该问问。
“什么事啊?爹。”
“那个,就那个高考啊……嗯,你们快填志愿了吧?”
“嗯,快了。”
“那你……应该估了分了……总该有个数吧?”
鸣凤没有回答,他望望爹那焦灼的目光,脸上掠过一丝过意不去的神情。
“爹。”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还是不要填了。”
“哦?为啥不填?”天福吓了一跳,他实在不能理解儿子到底在想什么。
鸣凤又沉默了,他低着头,像是要把脑袋给塞进领子里面似的。费了好大的劲,他才从嘴里蹦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来:“我……我太笨了!”
是,鸣凤是有点笨,这点天福承认,可那不是智商问题,而是性格因素嘛。要说笨,天福觉得自己才叫真笨,小学一年级就读了三次,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怎么说鸣凤小学还拿过全校第一啊?
“是不是没考好啊?估了多少?”
“离二类线还差一截呢。”
“哦。”天福没敢太过明显地表露出失望的情绪来,鸣凤的自尊心很强,他知道。儿子不愿意去读三类院校,他也知道。他又何尝愿意啊?本来是要鸣凤上重点的,可现在……
“没考好就没考好吧,不是还有机会吗?”
鸣凤很奇怪爹居然如此沉静,他都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了。爹的话很明显,是想让他复读,可复读的话,就意味着要多花一年的钱,哪来的钱啊,他想。
天福料到鸣凤会这么想,他略一沉思,说:“不要想钱的问题,如果想复读就去吧。我抓黄鳝可不光指望你上大学,也为复读做准备啊。”
话虽这么说,天福的心里还挺不是滋味儿,毕竟盼了这么多年,到头却空欢喜一场。不过他还不完全相信,说不定估分有误呢?所以在分数出来那几天,他还是跑到学校去看了一下,等到证实以后,方才接受了这个现实。
鲁氏可没天福那般冷静,她觉得这对她是个极大的打击。村里人常在她面前夸鸣凤如何如何听话,如何如何爱学习,以至于使她不得不认为这孩子上大学是水到渠成的事。然而事与愿违,鸣凤没能实现她的心愿,这让她感到命运的不公。人家国安就那么好的命?挨了鞭子还能混出个人样来。鸣凤读书可没少花心思,到头来还得回家。天福说让鸣凤复读,她对此没有话说,问题是如果来年又是这个结局咋办?她可经受不了第二次打击。
鸣凤的事还没完,烦心事又来了一件。“单件厂”倒闭了。鲁氏是从赵三喜娘那里得知这个消息的。三喜娘说以后不用老往镇上跑了,因为赵三喜下了岗,由工人变成了农民。鲁氏倒不关心这个,她只知道她大哥的儿子大勇和三喜在一个厂里头,三喜下了岗,也就意味着大勇也得回家了。鲁氏不由得长吁短叹,她很喜欢大勇这个侄子,每次从厂里回来,他总忘不了到一组来看看姑妈,还带些营养品之类的。如今厂也倒闭了,真不知以后怎么办才好。
她觉得有必要回娘家看看,也好问问大勇有何打算。娘家虽然不远,就在葫芦村四组,可她已有很长时间没有回去看看了。天福也觉得她是该回去一趟了,便把抓黄鳝的事放下一天,主动承担了一些家务。
鲁氏很快就回来了,天福看她紧锁的眉头已经舒展开来,就知道形势有所好转。果不其然,原来大勇已经准备和别人出门打工了。
“那人可靠吗?”天福问道,“可不要被别人给骗了,大勇又老实。”
“不会不会,那是他表兄弟,怎么会骗他?”
“那倒没事,我们也好放心。”其实天福知道鲁氏是不可能那么容易放心的,担心和忧虑是她向来的习惯,在她看来,人永远也逃不脱命运的安排,命运也总是不公平的,如果要消除担心和忧虑,除非上天能够绝对公平。
大勇在临行前来了他姑妈家一趟,这一走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所以看看姑妈实属应该。同行的还有他的表哥,他们把行李什么的全都带上了,打算第二天顺路从镇上直接坐车出发。
天福拿出早上刚捉回来的十几条黄鳝,叫鲁氏给煎了,因为离镇上远,所以也没什么可以待客的,天福就拿它们来充数。大勇是鸣凤的表哥,鸣凤看看表哥和表哥的表哥,心里满是羡慕。他们要出去了,他想,而且是去很远的地方,据说是乌鲁木齐。鸣凤在心里描画出一幅地图来,发现那地方差不多是离这里最远的了。一出门就到那么远的地方,这在鸣凤所认识的人中应该算头一遭,表哥在他心目中的形象逐渐高大起来。印象中的表哥谨小慎微,老实温厚,不象是出得了远门的人。“单件厂”鸣凤去过,他经常见到的事就是一些人让表哥帮着干本该属于他们的那份工作,而他们则要么出去玩,要么跑去打牌。象表哥这种人,生来就像是用来被人欺负似的,所以不光是鲁氏不放心,连鸣凤也不敢相信他能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打工啊。
“没事的,我跟着他呢。”大勇指着他表哥说。
“是啊是啊,你们尽管放心!有我在,亏待不了他。”表哥的表哥立马显出一副十分可靠的劲气来,“我们表兄弟的,出门肯定会互相照应。”
天福一家人听他这么说,只得把心放到肚子里了。大勇是该出去闯荡闯荡,磨练一下也好,不然白糟蹋这个好名字了。其实他们应该操心的,还是鸣凤的前程才对,分数线强横地将鸣凤阻挡在一、二类高校门外,已经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而很多中学的复读班已经开学,该是走动走动的时候了,不然可能连复读的机会也难找到。天福也考虑到这个问题,送走大勇以后,他便决定去一些重点高中问问,原来的学校是不能呆了,换个环境应该比较好,而且这个环境还必须是好环境。环境可以影响人的,看看葫芦村为啥这么愚昧和落后就知道了,他想。
天福看中了市里的三中,那是所历史悠久的重点高中,而且这一年的高考成绩又在全市名列前茅,据说市理科状元就出自那里,尽管鸣凤是文科生,可也没什么关系。然而越是这样的学校就越是不容易进的,更何况一介村民,无权无势,又没有什么关系,哪有门路可走啊?唉,都怪自己没用,天福不由得自责起来。
真是“人到用时方恨少”,天福好好在脑海里搜寻了一下,想看看在那所学校到底有没有认识的人,可搜寻来搜寻去,除了父母家人亲戚朋友,再也没有别人在脑海里浮现了。其实这很正常,因为就天福的性格,是不愿过多和别人交往的,在搞好人际关系方面,他永远都是个外行。鸣凤初中毕业后,也没有上到好高中,这与天福的木讷和封闭多少有点关系。不过鸣凤并没有怪他爹,只能说自己运气不好吧,也怨不得他。
天福决定进城了。以前送兆龙和鸣凤去学校的时候,他也进过城,但那只是路过而已,因为无论兆龙的师范还是鸣凤的高中,无一不是在郊区。而现在他要做的,是去一个城区的重点高中为儿子争取复读的机会。
等翻过那个葫芦口,走过十几里的一段山路,天福发现他那双刚换上的人造革黑皮鞋已经蒙上了一层灰蒙蒙的土纱,他四下里望望,在路边找到一条浅浅的水渠,便够下身子,扯下一把野草,蘸点水反复地擦拭。这双鞋他一般不穿的,只在比较盛大的日子,比如春节或谁家结婚的时候才会拿出来。还有他那身行头,上身是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衣,下身是一条黑绸裤,都不是随随便便就穿出来的。
为了躲过毒辣的日头,天福起了个大早,可还没赶到镇上的车站,天已经热起来了。他好不容易挤上一辆中巴车,发觉这里比外边还要热,人与人挤成一团,毫不吝啬地将体温传输给别人。天福不太适应坐车,他最中意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以前无论到什么地方,那辆破旧的“野马”总是跟随着他。但如今要进城,他只能暂时隔爱,忍受一下坐汽车的煎熬。
到市三中还得转趟车,所以天福能有一段路程要靠步行来完成,这给他创造了在城区街道上逛逛的机会。X市放在全国只能算个小市,可在天福眼里却像个硕大的迷宫,楼房那么多啊,而且居然都是三层以上的,四个轮的车子满街都是,而且都是屁股要冒烟儿的。据说国安所在的W市是个大城市,那又该有多大啊。天福想,别说是W市了,哪怕是把鸣凤给弄到X市过日子,他也满足了。
当天福看到市三中那巍巍壮观的大门时,他倒吸了一口冷气。鸣凤原来的高中他也见过,那大门不过是两根水泥门柱中间安个大铁栏而已,哪有这样气派。所以天福有些紧张了,要到这样的学校去跟老师谈条件,他还真有些不敢。但既然来了,总不能临阵退缩吧?不能白跑一趟,他定了定神,便走了进去。
学校有点大,天福转了许久,竟有些迷糊了。办公室在哪里呢?他进了很多屋子,不是商店,就是食堂,哪里有办公室的影子?还是问问吧,他想。原来办公室在教学楼里面,他挨着房间望了望,几乎都没什么人。这不难理解,暑假里,学生都回家了,老师还留在这里干什么呢?只要有人的办公室,那一定是毕业班的了,因为就毕业班还在补课。根据这条线索,还真让天福给找到了。
“请问,谁是文科班的老师啊?”天福看那里面有好几个人,只得问道。
“我就是,有事吗?”一个面容清瘦的中年人抬起头来,他打量了一下天福,答道。
天福赶紧过去,递上一支烟,这烟是刚在校门口买的,一盒居然八块钱,吓了他一跳。
“是这样的……”
那老师没等他说完,便示意他停下,指指另一张桌子上的一位胖乎乎的老师说:“找他吧,他才是复读班班主任。”
复读的事还没有着落,鸣凤便只有先呆在家里了,他还是每天照例把牛赶到山上去放。不过,却很少在人多的地方放牛,只要有其他人放牛的地方,他便尽量避开。这也难怪,谁愿意在失意之后,被别人问长问短呢?记得以前的时候,最喜欢调侃他的便是三喜他爹了,只要看到鸣凤牵着牛打他门前过去,他就会说:“大学生还放牛啊?”从高中直到现在,他总是以“大学生”来称呼鸣凤,也许因为在一组,读书一直读到高中的除了鸣凤没几个吧。以前倒罢了,说不定还能满足一下鸣凤的虚荣心,现在不行,那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鸣凤在每个金色的黄昏,都会将那头水牛牵到一个偏僻的水塘边饮水。那时夕阳刚刚躲进火龙寨雄健的脊背,只留下一些残存的光华,给天边的云朵和地上的塘水映射点柔和的亮色。水塘在一片山林边,山林的幽暗用倒影很快将塘里的那点亮色掩盖了,所以这个僻静的地方,因为光线的阴暗而显得有些恐怖。
这头牛很倔,鸣凤用尽全力去拉动缰绳,想要把它拉到水里,但没有成功。他狠狠地踢了它一脚,牛纹丝未动,而那只触碰过坚挺的牛肚皮的脚却隐隐痛将起来。鸣凤恼怒地骂了一句,它让他无可奈何,已经不是头一次了。不久前,在赶牛回家的路上,这头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就用一只尖角猛然袭击了他,还好他手里有鞭子,这一击只给他带来了些许疼痛而已。
鸣凤不仅怀念起从前那头老水牛来。老水牛个头很大,足有一个成人那么高,两只角坚挺而粗壮,如同两把锋利的弯刀。不过,它的性格倒十分温顺,据说从未袭击过任何人,除了堂弟欺负它的小宝宝时,被它用角尖轻轻地撩了一下之外。那时的鸣凤,会在天还没亮就将其赶上山,然后随便找块草地蒙头大睡。等到醒来时,那头牛居然还乖乖地呆在不远的地方啃着草皮。而现在这个家伙就不一样了,鸣凤得时刻盯着它,稍不留神它就会跑掉,要么躲进灌木丛中纳凉,要么钻进别人的庄稼地里。老水牛的脊背相当宽阔,很方便供人骑乘,而且,它是那么的晓通人意。比如在路上行走,只要鸣凤站在它身旁,它便会停下来,扇扇两只大耳朵,像是在说:“上来吧,别磨蹭!”所以鸣凤在上山下山的途中,一般是脚不沾地的。照此看来,面前的这头简直是个怪物,如果你手里没有拿点带有惩罚性质的物件,比如鞭子之类,你可千万别靠近它,也许它会冷不防用角给你来一下。更别提拿它当“交通工具”了。鸣凤对此感到匪夷所思。同样是牛,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不喝,那就渴死算了!”鸣凤索性丢开缰绳不去管它。而牛呢?居然轻蔑地“哞”了一声,兴冲冲地自个儿奔下水了。真是个倔种!鸣凤想。塘水被牛庞大的身躯击碎了,哗啦哗啦直响,一大圈一大圈的涟漪伴着牛翻腾着身子的节奏向外散去。它此刻直往鼻子外喷着粗气,一副在大热天喝了冰镇汽水般惬意的样子。天边的一丝亮光返照在牛背上,鸣凤看见那上面爬满了许许多多的蚊虫,它们俨然以为自己是暂时停落的战机,而那牛背则是宽阔的航母。牛却不这么认为,它时不时地翻个身儿,任水将刚才露出来的部位浸湿。这一举动自然会将一些猝不及防的“战机”淹没到水里,而那些侥幸逃脱的“飞行员”也许会幡然悔悟:“哦,原来却是一艘潜艇!”
火龙寨的阴影逐渐加深了夜色的浓度,周围黯淡下来。终于凉爽了许多,鸣凤想,热气始终只是光明的追随者。他看看火龙寨,那座大山将魁伟的身躯映照在天幕之下,轮廓分明。它也是鸣凤常去的地方,有时是放牛,有时是游玩。火龙寨上树木极少,茅草却很多,它们很容易惹祸。几年前,因为一支小小的烟头而在此引发了一场大火,火势因茅草的茂盛而愈加猛烈,最后烧遍了大半个山头。如今创伤早已平复,茅草繁茂依旧。鸣凤特别喜欢在这座山上放牛,尽管茅草并非牛的所爱。那是因为山上是一方大大的平台,有天然草坪,还有很多山石。这里原来是一伙土匪的巢穴,平台的四周,还隐隐可见往日战壕的痕迹。在一块大大的青石上,还可发现一个圆圆的弹孔和两道安放机关枪底座的石槽。鸣凤常常在这里想象当时一帮土匪聚集的情景,并煞有介事地猜测哪里是“聚义厅”,哪里是防御的工事。
山坡上散布着一些灰白的点,像几粒洒落在火龙寨怀抱里的尘埃。鸣凤知道,那是先人的墓碑。太爷、太太、爷爷、奶奶、四爷爷、四奶奶等等,都在那里安了家。鸣凤想,他们应该不会寂寞了吧?对爷爷奶奶的回忆似乎并未泯灭,看到这些灰白的点,鸣凤就想起爷爷奶奶那失去了光华的灰白的眼睛。那时侯,奶奶通常用这双眼睛为他捕捉潜藏在头发里的虱子,或是从鸣凤满手的污泥和脏乱的衣服上搜寻不安分的痕迹。鸣凤觉得再也没有什么眼睛象奶奶的那样安详、和谐,如同沉醉的夕阳。
可惜,奶奶很早就去了,随后爷爷也跟了去。他们知道鸣凤高中毕业了吗?他们又可曾想过庇佑鸣凤一下?鸣凤记得在奶奶出殡那一天,他是骑棺材出灵堂的人。葫芦村有一个风俗,凡是老人出殡前,必须得选一个孙儿骑在棺材上,抬棺人将孙儿和棺材一起抬出灵堂,这样才能保证老人地下安宁,另外老人的后代也才能从中得到庇佑。哦,奶奶,还有爷爷,如果你们泉下有知,就保佑你们的孙子剩下的路走得顺利点吧。鸣凤想。
不知不觉之中天已将黑,该回去了。可看那牛时,居然还安伏在水中一动不动。鸣凤想要去拉它,奈何缰绳早丢开了,此时已泡在水里。他只好动用手边的土疙瘩。土疙瘩砸在牛头的四周,如天女散花般碎成了粉末,这自然令牛很不舒服,它只得把头浸入水中,将其冲掉。他又拣起一块石头,狠狠地抛向牛背,不料却刚刚砸在探起的牛角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牛怕是被砸痛了,只得委屈地立起身来,晃动一下身子,抖落许多水滴,然后蹒跚地爬山了岸。
此时,火龙寨掩隐在浓浓的暮色里,巨大的身躯连同那方平台都结成了一个黑色的平面,往日的记忆也随之渐渐地掩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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